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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学院2020年“申请-审核制”博士录取工作初步安排

2019-09-09

l 9月6日下午5:00,社科学院收取“申请-审核制”博士申请材料截止。

l 9月12日下午6:00, 社科学院网站公示入围复试的申请者名单,未入围者不再通知。

l 9月16日上午8:30-11:30,社科学院入围复试的博士申请者参加资格审查,地点:明斋139室(西大操场对面,中门进楼)。

l 9月16日下午13:30-16:30,社科学院入围复试的博士申请者,参加学科综合笔试。考试地点:五教5201/5202。考生下午13:00持身份证入场。

l 9月16-17日,校医院体检,复试考生按学校要求完成,学院不解答体检问题。

l 9月16日-18日,各学科组织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l 录取结果学校审批通过后,社科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在此之前请不要向社科学院及各系所咨询录取结果

附:资格审查说明

入围复试的博士申请者,参加学科综合考核前,必须到社科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审查不合格或因本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学科的综合考核,并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l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l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若有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l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示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l 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人员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原件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l 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在读硕士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同等学力申请人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特别说明:

申请人员来源类别中“应届硕士生”仅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完成学业时可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所谓“双证”)且最迟博士生入学前可以硕士毕业的在学硕士生。其他各类非学历教育、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如各类专业学位、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等,答辩通过后只获得学位证(所谓“单证”),均不属于“应届硕士毕业生”,按上述同等学力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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