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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和录取工作办法

2021-09-08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9月13日在线进行,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要求考生端双机位模式参加,具体安排由各系所邮件通知考生。社科学院预计9月10-11日在研招系统内维护并通知参加综合考核的申请者,要求相关考生务必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系统确认工作。

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校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因申请人本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也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示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人员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原件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在读硕士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同等学力申请人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特别说明:

申请人员来源类别中“应届硕士生”仅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完成学业时可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所谓“双证”)且最迟博士生入学前可以硕士毕业的在学硕士生。其他各类非学历教育、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如各类专业学位、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等,答辩通过后只获得学位证(所谓“单证”),均不属于“应届硕士毕业生”,按上述同等学力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人如提供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并根据学生提交的认证报告上的内容在教育部留服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的“在线查验”在线查看信息是否一致。

推免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者,应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外校推免生如未提交学校正式推研资格证明的,需要补充出示。

部分申请者补充提交或在线出示系统要求的其他材料,各系所根据专家组材料审核情况,另行通知。

考生须宣读《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时查验考生远程面试软硬件准备及系统测试等。

三、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申请人按清华大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报名。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于未完成系统报名的申请,社科学院按照材料形式审核不通过处理,不予进行后续环节。社科学院各系所成立专家材料审查组,对系统报名成功的申请材料逐一进行审核,确认参加综合考核的名单。要求材料审查小组一般至少由5位评审专家组成,按照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各学科招生计划,不超过1:3,确定复试名单。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

社科学院综合考核由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综合笔试:9月14日下午,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综合考查申请人专业基础理论、研究方法与研究能力、外语水平等。社科学院采取在线远程开卷考试的形式,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考生端双机位模式参加。考生仅可查阅纸质版相关书籍和参考资料,考试过程中禁止使用电脑、手机等所有电子工具(含电子词典)、电子设备等。具体安排由各系所邮件通知考生。

综合面试:9月15-19日期间进行,具体安排由各系所发送邮件通知考生。社科学院采取在线面试的方式,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考生端双机位模式参加。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一般至少5位专家独立给分,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在评分前可以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申请者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学术能力和学术志趣等。

综合考核成绩(100分制)=综合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关于在线远程考核说明: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在线笔试和面试考核,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另一台设备从考生背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第一台设备的全部屏幕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为避免来电及手机闹钟干扰考核,建议正面拍摄设备使用电脑。建议两路信号采用不同的网络,例如一路用Wi-Fi,一路用4G移动通信。如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请根据院系安排的候场时间和考核时间总长度,提前购买充足流量包并保障移动设备电量充足。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和演练,有必要时提前备好手机支架。

四.推荐拟录取

社科学院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情况,推免直博单独排序,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统一排序确定拟录取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拟录取结果学校审批通过后,将在社科学院招生网上公示,在此之前院系所不受理关于录取结果的咨询。

五、其他说明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六、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明斋139室)

邮政编码:100084;联系电话:010-62798949

电子邮箱:hanf@tsinghua.edu.cn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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