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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和录取工作办法(公开招考)

2020-05-03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9月16日上午8:30-11:30;地点:明斋139室。

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校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因申请人本人原因,未参加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也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若有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示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人员出示学士学位证书、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原件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已修硕士课程的正式成绩单;

不能在资格审查前获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在读硕士生以及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按上述同等学力申请人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说明: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人资格审查时核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并将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交社科学院研究生办。

*特别说明:

申请人员来源类别中“应届硕士生”仅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完成学业时可以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所谓“双证”)且最迟博士生入学前可以硕士毕业的在学硕士生。其他各类非学历教育、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如各类专业学位、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等,答辩通过后只获得学位证(所谓“单证”),均不属于“应届硕士毕业生”,按上述同等学力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社科学院各系所成立材料审查组,对申请材料逐一进行审核,确认参加综合考核的名单。要求材料审查小组一般至少由5位评审专家组成,按照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各学科招生计划,不超过1:3,确定复试名单。

社科学院综合考核由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综合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综合考查申请人专业基础理论、研究方法与研究能力、外语水平等。

笔试时间:9月16日下午13:30-16:30;地点:五教5201/5202。

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一般至少5位专家独立给分,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在评分前可以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申请者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学术能力和学术志趣等。

综合考核成绩(100分制)= 综合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四.推荐拟录取

社科学院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情况,本科直博单独排序,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统一排序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考核中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申诉及联系方式

对我院2020年博士生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联系电话:010-62798949

电子邮箱:hanf@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社科学院

2019年9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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