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观点

谈火生解读《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总结宝贵实践经验,体现中国协商民主特色

今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副主任谈火生近日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指出,《条例》在此前相关文件基础上进行继承创新,总结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经验,突显了中国协商民主的特色。

2015年,党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谈火生认为,《条例》在很多方面总结提炼了《意见》的实践经验,“《条例》第一条便强调制定此条例是‘为了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这是非常重要的实践经验”。

谈火生分析,西方学者一直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存有质疑,但他们并未认识到在中国语境下党的领导是协商民主发展的前提,“中国的实践经验表明,党的领导和协商之间的关系并非像很多西方学者所理解的‘相互矛盾’,相反,党的领导和协商之间完全可以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

他谈道,自“协商民主”被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后,协商民主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动力,呈现出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之势,就像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到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展开”,而这恰恰得益于党的领导。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党的领导是协商有效开展的前提。在政策型协商中,党的领导可以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为协商的有效开展创造条件;在矛盾协调型的协商中,党的领导可以创造威信空间,使协商得以顺利进行。

谈火生说,“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这一宝贵经验也体现在《条例》当中。他指出,在西方的协商民主实践中,协商与决策往往是断裂的,“而中国的政治协商成果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抵达决策层”。

在谈火生看来,《条例》还特别强调了“政治协商保障机制”。他指出,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并未充分认识到政治协商对加强党的领导、凝聚各方共识的重要意义,影响了政治协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条例》专门花了一章的篇幅来加以规定,这是通过政治协商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把各方面力量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现实需要”。

谈火生表示,《条例》的发布很及时也很必要,值得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以提高对协商民主尤其是政治协商的认识。


来源:中国新闻网9-9

谈火生: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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